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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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我局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在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及时召开局务会,成立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布置强调。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局领导小组多次开展集中讨论、个别交流、资料查阅、复盘自查等,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过程中,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始终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 (三)强化督促检查,深化成果运用 局领导班子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内容,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实行销号制度。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14项党纪党规和本单位制度,建立3项制度,完善2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强”问题。 ①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分别由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做交流。②在局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订形成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③组织全体干部围绕《习近平著作选读》开展学习讨论,局长作主题党课。④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我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2月19日完成。 (2)针对“老年大学主题教育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①充分利用老年大学“思政名师工作室”平台推进主题教育。②制定完成《上虞老年大学2024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③制定《上虞老年大学(学校、学堂)思想政治课程教育规程》。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 (3)针对“宣传范围不够广泛。 ①组织“五老”讲师赴下管镇小进行宣讲。②指导下管、陈溪、岭南等虞南山区乡镇,各建立1支本土“五老”队伍。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 2.关于“履行工作职责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4)针对“对基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督促还欠有力”问题。 ①与区委组织部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员数重新做了一次核对。②与人社局联合发文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专项检查。③日常加强对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联系指导。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月10日完成。 (5)针对“老年教育资源整合进度还不够均衡”问题。 ①联合教体等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工作调研。②将老年教育资源整合重点工作,运用“红黄绿”三种颜色实时显现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度及质量。③拟订发布《上虞区老年大学(学校、学堂)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等。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 (6)针对“关工委与局工作融合欠紧密”问题。 ①将关工委重要工作事项,提交局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学习。②对与关工委机关合署办公以来产生的关工委经费支出有关票据,做一次全面自查,③局务会议明确“关工委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和项目经费分配、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关工委日常工作以月报形式进行汇报交流,一并参与局重大活动、重点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2月19日完成。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7)针对“‘一把手’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问题。 ①局务会议上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应纳入“一把手”在民主生活会上的剖析内容。对所有班子成员的2020-2022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检查材料,做了一次全面自查,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剖析。②局务会议上研究《2023年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和2024年工作计划》、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具体举措等。③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2月19日完成。 (8)针对“弘扬传承城市精神意识不强”问题。 ①将新时代上虞精神上墙更新。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城市精神等公益展示宣传内容,做了一次全面自查。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 (9)针对“思想宣传阵地展陈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 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补充到在“中国共产党重大事件”展示板块中。②对网络阵地的内容更新情况,做了一次全面自查。③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输入老党员驿站宣介平台。④建立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月29日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0)针对“票据审核不到位”问题。 ①巡察意见反馈后,当天即完成补签。②对经由浙里报系统支出的票据、老年大学管理服务中心产生的水电话费票据,做了一次全面自查。③局务会议明确“通过浙里报系统的支出经费,仍需在纸质票据由经手人、复核人、审批人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老年大学管理服务中心水电费、电话费托收支出,同时须有银行托收回单和相应的发票方可入账”。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 (1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①清退多报销的差旅费。②对巡察本轮以来,所有差旅费报销情况做了一次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情况。③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上虞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 (12)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①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问题反馈后,已完成上缴。②局务会议明确“加班夜餐费补助发放形式调整为由财务直接转入干部职工工资卡账户”。③就提前退还质保金事宜进行了复盘自查。④经财政局同意,2024年起老年大学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预算已并入局本级。⑤对其他可能存在的资金管理不规范情况作了一次全面自查。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我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 2.关于“政府采购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3)针对“货物与服务未经政府采购”问题。 ①对该问题进行复盘。②对巡察本轮以来,类似问题做了一次全面自查。③对照财政局关于采购工作流程规范要求,修订完善局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同步废止原2020年制订的局公务采购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 (14)针对“政府采购验收人数不符合规定”问题。 ①巡察问题反馈后,当天即补充了项目验收单上签字信息。②对巡察本轮以来,政府采购验收情况做了一次全面自查。③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我局新修订的《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 (15)针对“合同要素缺失”问题。 ①巡察问题反馈后,当天即补充了合同的缺失要素。②对巡察本轮以来各类合同进行一次全面自查。③修订局合同管理制度,同步废止了2020年制订的合同管理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6)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未做到全覆盖”问题。 ①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论述。②印发我局《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分工明确到每个班子成员。③局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导、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2月19日完成。 2.关于“党建工作有薄弱点”问题的整改。 (17)针对“对机关党建品牌的认识不够入心入脑”问题。 ①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机关党建品牌“情暖桑榆、辉映娥江”的口号、理念等。②以“情暖桑榆、辉映娥江”为主题开展党日活动。③参加2023 年度区直机关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决赛,获评“优秀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制订我局《“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方案》,深化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建设。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 (18)针对“局机关党建阵地显性化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 ①完成党员义务栏更新。②对局机关党建阵地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展陈内容,做了一次全面自查。③完成机关廉政文化墙设置。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 (19)针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还不够到位”问题。 ①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分管线的干部,分别开展一次谈心谈话。②2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我局《谈心谈话制度》。③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中性谈心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月26日完成。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审计问题整改等落实情况”方面 (20)针对“对照上轮巡察要求整改的问题清单,仍存在相关问题”。 ①本次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②修订完善局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同步废止了2020年制订的相关制度。③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我区《关于规范巡察准备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巡察“双反馈”“双表态”“双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等。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委老干部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努力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老干部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保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确保整改成效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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