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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治水铁军”登上《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7-08-17字号:[ ]

    8月17日,《人民日报》长篇刊登了名为《推行河长制定制“身份证” 绍兴上虞重现碧水蓝天》的报道,下面就来看看《人民日报》是如何描述上虞“治水铁军”的:

    (节选)

    从河长到网格长,打造 “治水铁军”

  治水不是走走逛逛,谁玩忽职守出了问题,追责!

  上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潘超英说:“治水问责,一定要动真格。仅在5月,我们就问责了88名干部,其中23名区管领导干部,45名机关干部。对暗访视频曝光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年终考核扣分。”

  做好剿劣工作,关键在人。让有能力、敢打仗的“狮子型”干部到乡镇一线去,是做好治水工作的力量保障。上虞区把一批得力“干将”、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涉农涉水类专业干部放到治水一线锻炼。近两年来,新选派一线治水乡镇领导23名,选拔提任专业干部8名,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干部5名,选调到业务部门跟班实践的年轻干部52名。

  打破部门藩篱,“三位一体”联合作战。今年,上虞把剿灭劣Ⅴ类水体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行“区领导+乡镇+联系部门”一体工作、捆绑考核和乡镇部门同等问责的“大兵团”作战新机制。“每月不少于一周,每周不少于一天。”35名区领导、97个区级单位的457名治水联村责任人挂联出征,下沉到镇、村开展剿劣工作,做到“定点、定位、定人、定时、定责”。

  治水不出力,就辞职或调离。“如果你以为只是去走走看看,那就错了。”上虞区委区政府给各级干部打了预防针,“一周一计划、一周一曝光、一周一排名”,各级干部都必须到剿劣一线,未完成任务的村主要干部要辞职,所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进行组织调整,就连挂钩联系的区级部门也将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约谈或诫勉。

  媒体问责,不干活就“丢脸”。自3月开始,上虞区推出《每周一问》媒体问政栏目,开展媒体问事(主题报道)、问政(履职访谈)、问责(问题曝光)“三问”活动,目前已开展19期。一位乡镇负责人说:“在电视上对着镜头被问责,还真让人脸红流汗。”

  上虞区实行区级、镇级、村级三级河长制,设置各级河长2890名。今年以来,又积极推动“河长制”管理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以行政村(社区)为责任单元,自然村(居民小区)为责任网格的小微水体“河长制”网格化管理,落实小微水体河长296名、小微水体网格长611名。同时,利用“河长通”APP,实现全流域河长电子化巡河,还开通了“上虞河长”微信公众号,让百姓参与并监督治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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