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加强干部“八小时”外个人行为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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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使干部廉洁从政,近日市财政局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个人行为加强了监督管理,以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一、明确监督管理的范围。该局将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纳入了监督管理的范围,重点对干部“八小时”外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干部有否参与各类非法社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发表与身份不符的言论,有否利用职权搞钱权交易、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活动,有否孝敬长辈、关爱子女、夫妻和睦、与邻里友好相处、择善交友,有否参与赌博、经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酒后驾驶机动车等情况都成为了监督管理的内容。 二、创新监督管理的形式。采用个人自律、家庭协管、社区监督、群众监督、组织监察相结合的方式,编织起一张全方位的监督网。个人自律是指干部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并及时向单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家庭协管是指干部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协助单位开展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纠正。社区监督是指在干部居住地社区建立监测点,定期收集干部的德行表现和群众的反映。群众监督是利用行风效能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的力量开展监督,及时了解干部的业余生活、社交情况等信息。组织监察是指由单位采用实地监察、走访约谈、恳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防止问题由小变大。 三、健全监督管理的机制。为确保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健全完善了相关的配套制度。一是实施层级监管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实行局“一把手”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科室长、科室长对一般干部逐级负责的工作制度。二是完善谈话家访制度。局领导班子和科室长定期与干部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提醒和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核实,并视情对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适时采取电话访问、座谈会或上门家访等形式,向干部亲属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三是建立信息档案制度。将干部的家庭成员、住址、重大事项报告等信息进行梳理整合,结合有关监督检查记录、收到的情况反映、谈心谈话情况、监察情况报告等材料,建立干部个人德行表现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内容严格保密。四是加大信息结果应用。将干部“八小时”以外德行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影响干部任用的,不再继续提名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对一般性的缺点和不足,但不影响任用的,对干部进行提醒,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改正;对于反映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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