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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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下午,我区召开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清理整改工作会议,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强调,12月2日前,要基本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余云才要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标准,迅速行动,全面整改,不折不扣做好整改工作。
据悉,在清理整改办公用房上,凡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将予以整改或腾退。同时,清理、腾退未经批准租用的办公用房,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转企部门和单位占用的办公用房,收回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将恢复原使用功能。对于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将予以清理腾退。
据介绍,我区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和装修标准,确保办公用房能使用、够使用。
对于公务用车的管理,我区将严格坚持配备标准,超标、超编车辆要一律予以清理、收缴;占用、借用的车辆一律予以清退;杜绝公车私用,不得违规配备专车和专职司机。年内,各级各部门公务用车将全面安装公务用车智能管理系统,切实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措施,坚持以少花钱、不花钱,不浪费、少浪费为前提,按照“调、腾、合、改”的要求,全面清理超标、占用等违规行为,做到应清尽清,应退尽退,应合尽合,以先易后难,先动人调整再动房拆隔为原则,按标准要求将办公室限时调整到位,全面杜绝超标、多占等违规行为。要全面推进落实公务用车清理、清退、清缴工作,落实部门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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