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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成功破题
发布日期:2012-08-28字号:[ ]
    历经两个多月的改革探索,8月26日上午,我市又一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百官街道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破茧而生。副市长徐耘为该合作社成立揭牌。至此,三个街道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均取得圆满成功。
  捧着刚刚发到的股权证,二村社员代表沈祖德欣喜地说:“有了这本股权证,今后不管怎么样,我们的利益都有了保证,集体赚了钱每年又可以分红,这下真是放心了。”与二村的股改试点一样,东关街道高田头村和曹娥街道民丰居委在此前已率先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改使村里的资产变股份,社员当上了股东。
  各试点村的改制始终坚持依法、民主、公正的原则,经过了清产核资、人员调查、股权界定、章程起草、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等重要环节。为确保改制平稳有序,市委、市政府专门调研出台股改指导意见和操作程序,下派工作组驻村指导,并组织赴萧山、乐清等地学习考察。
  股改试点成功的鞭炮声在我市其他改居村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在此之前,个别改居村的股改探索均未成功。三个试点村中,二村在我市改居村中更有代表性,撤村建居已达17年,人员变化多,情况更加复杂,居民和社员混杂在一起,股权界定难度较大,二村的成功改制为解决改居村历史遗留问题找到了出路,也切实增强了其他村推进股改的信心。
  据了解,试点村的改革已涉及集体经济产权的核心问题,经营性净资产全部拆股量化到个人,不设集体股。实行静态管理的改居村,股权可以继承、赠与,可以在合作社内部转让。改革之后,在合作社内部,董事会和监事会取代了原来的社管会和社监会,经营管理将更趋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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