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落实十一个方面工作重点全面贯彻绍兴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09-12-07 字号:[ ]
省、绍兴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后,上虞市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认真谋划、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提出要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四大目标:一是基本建成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二是60%以上的乡镇达到“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乡镇”标准;三是60%以上的村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四是初步建立5项机制,即城乡互动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培养机制、资源共享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障机制、城乡一体的农村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和谐互助的农村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和全面覆盖的农村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机制。围绕这个目标,具体明确了十一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1、加强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明确贯彻上级决策、加快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搞好为民服务、推进民主管理、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新风正气、加强组织建设八个方面工作职责。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100%,年龄结构以45岁左右为主体,“双带”能人书记占50%左右,并建立一支常数100名左右的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队伍。一要创新培养选拔机制。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既鼓励从优秀村干部、创业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中选拔,又注重选派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有经营管理才能的进城务工党员、机关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村任职,同时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扎实推进“三个一百”村干部培育递进计划,加快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的培养。二要优化教育培训机制。把村干部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分级落实培训任务。市级负责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乡镇、街道负责抓好其他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培训,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或市以上的集中培训。近期将对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集中轮训。三要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村党组织书记廉政保证金、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和村委会主任辞职、村党组织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诫勉,以及办公请假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制约。
2、实施“6+X”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即由乡镇、街道根据每年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村级班子在统一规定六项基本考核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配合完成乡镇、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工程、产业发展等情况,以及每个村的具体情况,设置若干个个性考核指标,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明确创业承诺基本内容。村级班子必须围绕经济发展、环境整洁、管理民主、组织建设、社会和谐、自身清廉等六个方面内容,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具体承诺事项,并向全体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二是规范创业承诺确定程序。每年年初,村级班子根据本村实际,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村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创业承诺事项,上报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把关。经审核后,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每年年初,按照村级班子提出、乡镇街道审核、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党务村务公开栏公示等四个程序确定创业承诺具体内容。)三是强化创业承诺考核管理。按照突出量化打分、民意反馈、实绩考核的要求,健全完善村班子“双述双评”考核办法,村班子每年要向乡镇、街道党委和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述职述廉,接受乡镇、街道党委的统一考评和党员、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兑现村干部奖励报酬,并与各类评优评先挂钩。
3、全面落实村主职干部报酬待遇。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建立健全村主职干部报酬待遇、社会保障、组织关爱“三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报酬统筹统支机制。按照村筹取、市及乡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村主职干部报酬统筹基金,设立财政专用帐号。市财政以上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为标准,对村主职干部报酬进行财政转移补助,2009年将列支987.5万元。二是统筹解决其他村干部报酬。对村文书、妇女主任(兼计生联络员)等实施固定报酬,其他村干部按实误实记领取误工补贴。同时,为确保经济薄弱村正常运转,市财政每年对年固定收入8万以下的村进行补助。三是规范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原则上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职满一年,并经乡镇、街道考核合格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投保缴费时间从任职年份开始。参保经费由村集体和个人共同分担,乡镇、街道适当补助。
4、深化城乡统筹结对帮扶活动。出台《关于深化城乡结对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拓展“三联三促奔小康”和“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等结对帮扶活动,完善活动方案,深化拓展共建内容,把偏重于对经济薄弱村的“输血供氧”,转移到全方位的结对帮扶上来做到共谋发展思路,帮助结对村找到一条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共兴农村经济,积极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共建基础设施,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共办社会事业,扎实开展社会事业资助和帮贫助困活动;共育文明新风,带动农村文明进步;共筑坚强堡垒,指导搞好村级组织建设。动员机关、企业及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各类捐赠资助活动,通过为结对村捐赠资助各类文化用品、健身器械等,进一步整合城乡资源,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5、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制度健全的规范化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同时,把党员服务中心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盘考虑。一是明确建设规模。原则上行政村人口在3000人及以上的村,建筑面积800-1000平方米;1000人至3000人的村,建筑面积500-8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建设面积500平方米左右。二是统一功能设置。主要建设“三栏五中心”,即村务财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信息宣传栏,村级办公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文化娱乐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加大资金扶持。采取集体积累、财政补助、结对帮扶、社会赞助等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其中市级配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竣工验收后,按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每平方补助150元,对虞南山区乡镇的行政村和村级可支配收入6万元以下经济薄弱村每平方米加补100元。
6、加快推进村级物业经营集约发展。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基本着力点从第一产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从资源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移,鼓励和引导行政村通过独资、合股等方式,因村制宜发展家庭工业集聚点、标准厂房、市场、营业房、仓储房、民工公寓等,开展租赁经营,以租赁性收入增加村级可用资金。市财政将每年安排2500万元资金进行扶持。支持改居村形成经营性资产,允许利用不涉及城市开发建设的边角地兴建村级物业经营项目,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因城市建设需要整体征用或拆迁改造拟改居的行政村,在开发地块中预留500平方米左右的村级物业经营用房,并按房产交易计税价的70%购置。鼓励行政村集中建物业,市每年安排100亩新增用地指标进行专项支持,对经济薄弱村,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的全额补助,超过2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80%;对经济较发达村补助60%;对经济发达村补助40%。严格控制规模小、档次低的村级物业经营项目,对行政村确需单体新建、租赁效益好的,按经济发达村补助总投资额的40%;经济较发达村补助总投资额的60%;经济薄弱村投资额20万元及以下的全额补助,超过部分按70%补助的标准执行。
7、探索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创新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积极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一是条块组建。把党员人数超过50名或100名的村升格为党总支或党委,并创新下属党支部、党小组的设置。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推行,原则上按村域网格划分设立党支部、党小组;对农业产业化特色村,在按照网格设置的基础上,部分党员可以以产业为纽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党支部、党小组;对外出党员比较多的村,探索在外出集中地单独建立党支部。二是融合联建。针对我市城中村、园中村有一定数量的实际,对地处城市、城镇边缘或城中村,可以整合毗邻的社区,建立村居联合党组织。对企业较多、村与工业功能区共存的新型农村社区,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龙头的村、企、居融合型党组织。三是行业统建。就是把行政村内从事同一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党员组织起来建立行业党支部或党小组,作为按区域建党组织的有效补充。
8、全面推行“网格管理、三级服务”。在学习借鉴舟山市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推行“网格管理、三级服务”工作。一是设立一批网格。村以道路、村落分布等为界线,城市社区以楼群分布为界线,在不改变目前村、社区行政设置的前提下,以100-150户家庭为单位,把村、社区适度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二是组建三支队伍。即组建市级便民服务团、乡镇(街道)联村(社区)服务队、村(社区)网格服务组,其中市级便民服务团主要由市级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乡镇(街道)联村(社区)服务队主要由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及有关农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村(社区)网格服务组成员由村(社区)干部、老干部、党员骨干和各类志愿者等组成。三是实行三级服务。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室、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站、市则为便民服务中心,对网格内群众反映和提出的各类问题和情况,实行村(社区)、乡镇(街道)、市三级服务,帮助解决各类难题。四是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驻村(社区)办公制度、服务联系卡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主题化服务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为顺利推进“网格管理、三级服务”提供有力保障。整项工作计划年底前选择谢塘镇、百官街道文化社区进行试点,明年年初在全市面上推开。
9、切实增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把保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一是规范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在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全程记实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台帐管理制、联合审查制、双向联动制,切实把农村各类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今后五年,全市发展农村党员的数量保持每年400名左右,村级党组织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保持5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常数。二要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深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广泛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创星”、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志愿者等活动,促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三要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创业扶助机制、农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机制,深入开展城乡党员结对互助活动。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束前,在各乡镇、街道都建立党员关爱专项资金。四要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推进网络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扩大组织覆盖、注重双向协作、落实关爱激励、健全组织保障等措施,着力构建流动党员城乡共管机制、党建资源城乡共享机制、组织设置城乡共建机制、党员发展城乡共育机制、农村党员城乡共助机制、党建责任城乡共担机制。
10、统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把统筹推进基层民主,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保障来抓。一要健全村级民主治理机制。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推行“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创业承诺、监督实施”五步决策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级组织议事规则。二要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大力推广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协商会、民情沟通日等经验做法,设立村民“问政问事箱”、探索建立村务公开“发言人”制度,完善村务、财务、党务“三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要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深化完善乡镇、村、站“三位一体”的经验做法,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11、认真落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齐抓共管中合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建立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向市委常委会述职制度。强化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角色,加大述职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把述职评议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二是配强市委组织员队伍。出台《上虞市市委组织员配备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市委组织员选派条件、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制度,逐步配齐配强组织员队伍,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指导。三是扎实开展新一轮“先锋工程”建设活动。深化三级联创,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党员干部、“星级社区”等活动。严格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有效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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